学生工作部(处)岗位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学校党政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二、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总结,对二级学院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常规管理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三、定期组织召开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会议,交流学生工作情况、沟通信息、部署工作。
四、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调研和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五、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组织学生先优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处理违纪学生,协同各学院做好教育工作。
六、负责抓好学风建设,扎实开展创建优良学风活动。
七、负责组织制定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八、负责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军事理论课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开展资助育人活动。
十、负责组织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辅导员队伍的选聘、配备、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处网站建设和学工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处)长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处)工作,负责完善学生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部(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四、负责组织迎新和新生军训,开展国防教育。
五、负责指导学生奖惩工作,组织学生先优集体和个人评选,处理违纪学生。
六、负责指导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体系建设。
七、负责指导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负责指导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住宿、公寓安全教育、文化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选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责(A)
一、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二、协助处长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四、负责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和学风建设。
五、负责组织学生先优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奖励,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管理。
六、负责学生的军训、军事理论课、征兵等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责(B)
一、协助处长制(修)订完善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学生工作会议,调度落实各阶段工作和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咨询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五、负责迎新、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生公寓内学生的住宿、安全、纪律、卫生和文明行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项评优,推进公寓文化育人。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易班”建设工作。
二、负责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三、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处长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印《学生手册》。
四、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文明素质养成教育等相关活动。
五、负责学校奖学金、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审核及表彰工作。
六、负责开展学风建设,组织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审核及表彰工作。
七、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九、负责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军事理论课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优、管理等工作。
十一、指导大学生自律会开展工作,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
十二、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
十三、完成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职责
一、协助处长制定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校大学生日常心理咨询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五、组织心理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和心灵天使的培训,健全朋辈心理辅导。
六、负责学生心理危机状况的预警、评估和危机事件后的干预、疏导工作。
七、指导心理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八、完成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年度资助工作计划与总结。
二、负责健全完善“奖、助、贷、补、减、免”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负责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手续办理、信息录入及贷后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评审发放及协调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的管理、学生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新生入校“绿色通道”、学生学费减免审核及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
九、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
十、负责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辅导员家访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
十二、完成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学生住宿房间的分配及调整;
三、负责新生床上用品招标采购和发放;
四、负责学生宿舍内家具的购置和调配;
五、负责学生公寓内学生的安全、纪律、卫生行为和奖惩管理以及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六、负责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和宿舍文化节的组织;
七、负责辅导员进住公寓的组织和实施;
八、协助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完成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