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0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临近冬日,学生公寓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深入推进学生安全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努力营造“平安、温馨、和谐”的住宿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强化安全教育,共建平安公寓”为主题,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防火、防触电、防盗、防诈骗、防人身侵害和提高逃生自救自护能力为主要内容,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避灾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水平,营造安全的住宿生活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0日—1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围绕防火、防触电、防盗、防诈骗、防人身侵害等方面,向学生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重点对全体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真正做到懂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技能,能扑救初起火灾、逃生疏散。

2、利用微博、班会和主题团日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使学生增强集体主义观念、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住宿生活环境。

3、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成果展板评比

(1)各学院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图片(简要文字),展现本年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基本面貌和成果。

(2)每学院一块展板,自行编排设计,规格:高1.12m×宽2.07m,版头的内容为:××学院安全教育成果展。要求设计美观和谐,构图完整,布局合理,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设计稿件的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公寓中心,由学工部(处)统一制作展板,公开展示评比评奖。

(二)举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讨论会

组织各学生公寓楼的学生楼长、自律会干部、宿舍长就防火、防盗、防诈骗及当前的安全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发挥学生楼长、舍长在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做好对宿舍成员的安全宣传和动员,带头执行并监督成员遵守好各类规章制度。对于讨论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多发易发的安全事故和消除隐患的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日前报送公寓中心。

(三)学生公寓应急逃生演练

11月13日下午,公寓中心联合保卫处组织各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楼进行学生公寓火灾逃生应急演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学生宿舍安全纪律检查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学生宿舍安全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违纪个人,要按《学生公寓治安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给予处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生尽快彻底清除。重点检查内容:

(1)在宿舍中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气炉等自炊的行为;

(2)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线路的;

(3)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私自校外租房的;

(4)在宿舍内酗酒、吸烟、点蜡烛;

(5)从楼上扔东西、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废物等。

2、学校检查

公寓中心组织物业公司、自律会对各学院学生宿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学生处将择时组织辅导员到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督导。

(五)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11月27日下午,保卫处邀请专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地点: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安全教育知识竞赛

保卫处联合长清大学路派出所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总结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学校安全纪律检查中有违纪行为的予以通报,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

2、要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形成长期性、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机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