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处)长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处)工作,负责完善学生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部(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四、负责组织迎新和新生军训,开展国防教育。
五、负责指导学生奖惩工作,组织学生先优集体和个人评选,处理违纪学生。
六、负责指导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体系建设。
七、负责指导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负责指导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住宿、公寓安全教育、文化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选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责(A)
一、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二、协助处长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四、负责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和学风建设。
五、负责组织学生先优集体和个人的评审、奖励,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管理。
六、负责学生的军训、军事理论课、征兵等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责(B)
一、协助处长制(修)订完善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学生工作会议,调度落实各阶段工作和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咨询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五、负责迎新、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生公寓内学生的住宿、安全、纪律、卫生和文明行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项评优,推进公寓文化育人。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