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学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总结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学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女子学院任期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及《山东女子学院教学院部工作实绩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学团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25日14:00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

三、考核地点

第四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考核流程

(一)撰写工作总结。各学院对照《2023年度学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围绕学生处、团委和二级学院年度学团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育人成效等进行工作述职。字数不超过4000字。为了让评委更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工作情况,各学院可结合根据评分标准整理特色材料。

(二)职能部门日常评议。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二级学院日常工作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和指标进行评价。

(三)评委进行综合评议。听取各学院工作述职,查看工作总结等材料。

(四)确定考核结果。评委根据各学院学团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和制作PPT,注重凝练学院特色,展现学生工作的成绩。述职时间不超过7分钟。

(三)总结材料、PPT、特色材料(自愿提交)电子12月22日前发至xsc6035@126.com。总结材料中的开展情况要有相关截图和数据支撑,并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撰写(附件2),电子版于12月22日17:00前发至xsc6035@126.com

附件:1.2023年度学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述职报告格式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学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参考).docx

附件2述职报告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