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生命教育工作方案》(附件1)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请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填写附件2,于3月1日前发至282013565@qq.com;并于本学期期末(6月30日)、年末(12月29日)将落实情况发至282013565@qq.com。详情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杨延昌,86526088。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生命教育工作方案》
2. 山东女子学院生命教育落实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