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已经发布,为做好我院2009年征兵工作,现就今冬征兵的主要政策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术)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高职(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参照男兵征集年龄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
适龄在校男青年在学校应征,适龄女青年(身高160cm以上)先到学院国防教育科备案,再到济南市人民征兵办公室报名。
四、征集时间
今年冬季征兵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五、报名时间:截止10月30日
六、报名地点:学生工作部(处)国防教育科(办公楼401室)
七、报名要求: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学费缴纳情况、在校期间表现情况证明并准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武装部
国防教育科
200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