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8-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按照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协会和上级武装部门的要求,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二、负责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新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三、开展征兵工作。认真贯彻《兵役法》的规定,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四、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拥军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到部队走访慰问。

五、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09年6月

军事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制订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参编军事理论课教材。

二、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生集中训练,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

三、制定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军事理论教学设施建设。

五、编造年度预算,合理正确使用。

六、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和进修培训。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事理论课师资的聘用工作。

八、开展军事理论课的教育教学研究,开展集体备课及听课、评课活动。

九、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程的考核及管理工作。

2009年6月

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要求。

二、与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协会及济南军区等方面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我院学生军事训练及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负责制定新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

四、负责做好新生军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落实承训部队及教官2、落实军训服装等物品。

五、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军训动员及军训总结表彰等会议筹备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征兵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名、体检、政审等各项工作。

八、负责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及共建部队的慰问工作。

九、负责武装部具体日常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