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05级新生军训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8-05-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全民素质教育的需要,不断增强在校大学生热爱国防,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院党委决定对我校2005级新入校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军训目的

响应党和国家关于贯彻和落实《国防教育法》和《国防法》的号召,积极探索学校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军地共同育人的优势,通过军训,增强在校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顽强的意志品格,激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为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军训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肓法》、《兵役法》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的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队列动作、纪律作风、内务卫生及规范的作息制度等科目的教育。

三、军事训练时间

从200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7天)

四、军训地点

学院操场。

五、军训要求

1、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各系要根据人员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教育引导工作,解决好怕苦、怕累、怕严等良难情绪,为军训工作顺利展开奠定思想基础。

2、周密计划,科学组织。军训中,要依据训练规律和学生身体素质情况,按照先基础后技能,先分解后连贯,先单位后集体的方法,科学组织训练,防止和纠正不讲科学蛮干或变相体罚式的训练。

3、要注意点滴养成。认真抓好平时和操场作风养成,做到扬三声(歌声、番号声、口令声),戒三手(插手、背手、袖手),整三乱(服装乱、东西放置乱、卫生秩序乱),评三争(争当军训先进个人,争当军训先进班,争当军训先进系)。

4、严肃政令军令,强化各级贯彻力。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请示报告制度。军训学生请假由系审批,一天以上的请假必须报学生处审批。

5、学校参训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做到语言美、行为美,关心学生。

六、军训组织方法

军训以队列训练为主,军事理论教学为辅。队列训练以班为单位组织,理论课教学视教室及人数由系统一组织安排,如遇风雨天,室外训练课调整为室内理论课或由各系组织学习、教唱歌曲、整理内务。军训期间,每天召开碰头会,了解掌握训练进度情况,协调有关训练事宜。每天组织一次晚点名,讲评当天训练及生活中的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次日军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