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4号)文件精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搭建家校联动沟通平台,更好地体现国家以及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寒假开展辅导员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家访活动,使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便于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
二、活动安排
(一)家访对象及数量
家访对象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选取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
本次家访活动以“线上云家访”与“线下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名辅导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至少线上家访2个学生家庭,鼓励班主任也积极参与家访。各学院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可以采取集中组队、分散走访的形式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学生送上慰问品。
(二)家访任务
1.关心关怀。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及身体健康状况,详细了解致贫原因及目前家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度。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确保学生及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资助情况,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关怀和温暖。
2.协同育人。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在校情况,与家长共商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措施和方法。各学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感恩教育贯穿于家访活动中,让学生知恩于心,感恩于行,用实际行动感恩父母、回报社会。
三、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要合理设计家访活动计划,确定家访对象,确保顺利进行。家访过程中,要注意遵守家访纪律,不给学生家庭增加负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于2023年1月6日前将家访计划统计表(见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6810@163.com,纸质版于春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家访记录和宣传。走访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本学院组织辅导员开展走访活动的情况总结、辅导员个人的调研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家访目的、被访学生家庭情况以及加强学生资助管理的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辅导员走访困难学生家庭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于春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6810@163.com。各学院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要注重挖掘典型事迹、事例,及时将家访活动信息和图片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家访活动的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