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2009年寒假期间组织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2008]通字43号),《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做好我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断拓宽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体现国家以及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继续开展辅导员走访贫困学生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便于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主题
坚守初心使命,培养时代新人
三、家访对象及数额
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创业困难、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原则上全年家访对象不少于在校生总数的百分之一。
四、家访内容
(一)政策宣传。向学生家庭详细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资助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提高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二)关心关怀。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工作、生活及身体健康状况,详细了解致贫原因及目前家庭存在的困难,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关怀和温暖。
(三)协同育人。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并向家长真实客观地反馈学生在校的情况,与家长共商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措施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责任感,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
(四)精准识别。通过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人员构成、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收支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度,加强认定工作的动态管理。
五、家访形式
采取寒假、暑假、节假日与平时家访相结合;集中组队和分散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家访、鼓励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同志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导师)参加家访。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开展学校层面的家访活动;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的家访活动。
(一)入户家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和所在班级班主任要走入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这是传统和主要的家访方式。
(二)通讯家访。对不方便家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电话、书信、网络(qq、微信、飞信)、召开区域性家长会等方式与学生及其家庭联系,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宿舍走访。假期以及节假日期间对因各种原因留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进行走访慰问。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向广大辅导员阐明家访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辅导员、班主任踊跃参加家访活动。学院要科学合理设计活动计划、确定家访对象。学院党政领导要积极参与到家访工作中,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家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各二级学院请在每个学期初将家访计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家访活动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活动开展覆盖各学院;参与人员覆盖学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活动开展覆盖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校活动覆盖山东省各地市。
(三)活动过程突出“四到位”。努力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家校沟通全面到位、贴心关怀帮扶到位、核心价值引领到位。各学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感恩教育贯穿于家访活动中,积极正确地引导和教育学生将感恩意识转化为日常行动,让学生知恩于心,感恩于行,用实际行动感恩父母、回报社会。
(四)加强安全工作。家访过程中,要注意勤俭节约,遵守八项规定和家访纪律,注意家访家庭中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给学生家庭增加负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宣传工作。对家访工作中涌现的突出事迹和人物,要通过校园网、校报等校内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工作感染力,增强辐射度。
(六)做好家访记录。走访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本学院组织辅导员开展走访活动的情况总结、辅导员的调研报告、“辅导员走访困难学生家庭登记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