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扩大学生资助覆盖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6]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资金使用要求
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的6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金分配
由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下发我校的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共39217.66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资金是60%,为23530元。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具体分配标准如下:
学院名称 |
现有学生人数 |
分配金额 |
外国语学院 |
1188人 |
2448元 |
教育学院 |
1802人 |
3714元 |
艺术学院 |
1036人 |
2135元 |
经济管理学院 |
1963人 |
4046元 |
会计学院 |
1758人 |
3623元 |
旅游学院 |
979人 |
2018元 |
社会与法学院 |
1041人 |
2146元 |
信息技术学院 |
1118人 |
2304元 |
文化传播学院 |
532人 |
1096元 |
合计 |
11417人 |
23530元 |
三、捐赠资金使用程序
(一)填写申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接受资助的学生均要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
(二)请各学院将《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以上纸质版材料各两份、电子版),《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关于2015年“爱心一日捐”资助情况公示(纸质版1份) (含公示结果或公示异议处理情况)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xsc6810@sohu.com。《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务必正反面打印。
(三)资金使用。各学院认真开展“山东省教育基金会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可支配额度内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数量和金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00元至1000元。
(四)加强“爱心一日捐”档案管理工作。如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审批意见等做好归档工作,以备检查。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准确填写、及时上报表格,做好配套工作,保证捐增资金的使用取得实效,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对贪污、截留、挪用捐赠资金的情况将严肃查处,确保所有捐赠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公益慈善救助。
联 系 人:贾琰
联系电话:0531-86526810
附件:
1. 《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学院填写)
2. 《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学院填写)
3.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学生填写)
4. 《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学院填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