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扩大学生资助覆盖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6]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资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资金使用要求

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的6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金分配

由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下发我校的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共39217.66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资金是60%,为23530元。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具体分配标准如下:

学院名称

现有学生人数

分配金额

外国语学院

1188

2448

教育学院

1802

3714

艺术学院

1036

2135

经济管理学院

1963

4046

会计学院

1758

3623

旅游学院

979

2018

社会与法学院

1041

2146

信息技术学院

1118

2304

文化传播学院

532

1096

合计

11417

23530

 

三、捐赠资金使用程序

(一)填写申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接受资助的学生均要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

(二)请各学院将《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以上纸质版材料各两份、电子版),《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关于2015年“爱心一日捐”资助情况公示(纸质版1份) (含公示结果或公示异议处理情况)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xsc6810@sohu.com《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务必正反面打印。

(三)资金使用。各学院认真开展“山东省教育基金会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可支配额度内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数量和金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00元至1000元。

(四)加强“爱心一日捐”档案管理工作。如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审批意见等做好归档工作,以备检查。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准确填写、及时上报表格,做好配套工作,保证捐增资金的使用取得实效,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对贪污、截留、挪用捐赠资金的情况将严肃查处,确保所有捐赠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公益慈善救助。

联 系 人:贾琰

联系电话:0531-86526810

附件:

 

  1. 《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金学生(教工)资助活动申报表》(学院填写)

  2. 《2015年“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学生统计表》学院填写)

  3.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学生填写)

  4. 《临时困难补助情况一览表》(学院填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