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辅导员进住学生公寓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1-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女子学院辅导员进住学生公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把握“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总体要求,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和指导,按照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切实做好辅导员进住公寓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辅导员进住公寓的安排

1.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调配进住公寓,原则上以安排新入职辅导员为主。

2.公寓内设7间办公室,可安排7名辅导员进住,房间统一由学生工作部(处)安排分配。

3.辅导员进住公寓的时间为每周不少于5天(晚上20:00至次日上午7:00),且每周至少2个半天在公寓内办公,具体时间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时间相对固定,并向学生公布。

4.辅导员进住公寓期限为1-2年。

二、辅导员进住公寓的工作职责  

1.通过与学生交流、谈心等沟通方式,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接待学生的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上报相关部门。

5.对学生公寓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

6.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建立与公寓学生楼长、舍长的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7.指导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结合专业特色打造文化长廊、修读空间等,努力提升宿舍文化层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8.指导学生公寓党建团建工作,利用党团活动室开展党团教育,发挥党员宿舍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辅导员进住公寓的工作要求

1.进住公寓辅导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2.进住公寓辅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来访,要热情耐心地为学生解答问题,给学生提供指导和服务。

3.进住公寓辅导员应爱护并保管好入住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节约水电,注意安全。

4.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住,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处)请假。

四、辅导员进住公寓的工作管理

1.学生工作部(处)不定期抽查进住公寓辅导员的在岗和工作情况,并以此作为辅导员绩效工作考核、评选优秀辅导员等的重要依据。

2.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进住公寓辅导员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了解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水平。

3.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关心进住公寓辅导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进住公寓的辅导员每月可补休一天,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周末进住公寓的辅导员按照学校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发放补贴。

本方案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