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06〕3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校医院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三、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使之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任务
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四、工作机制与教育途径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中心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灵天使四级工作网络,发挥其心理健康教育、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的作用,各级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确保发挥工作的实效。
(二)推进教学体系建设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或必选课,给予相应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三)创新活动载体
1.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2.积极通过网络、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提升心理专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
3.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积极发挥班级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每年利用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新生心理普查等集中进行教育活动,通过心理讲座、知识竞赛、论文征集、心理剧场、心理漫画展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四)提升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水平
1.加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为学生更好地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鼓励各学院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开展个人成长辅导。
2.完善心理咨询服务的途径和方式。通过面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书信咨询等多种形式,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健康发展。
3.加强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完善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建立和落实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制度,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水平。
(五)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学生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转介过程及危机干预做好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心理影响。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五、队伍建设
(一)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师资队伍选拔与配备
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比例合理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鼓励学生工作人员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兼职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计算相应工作量,参照教师课时酬金标准发放。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培训
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支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会议。适时安排专兼职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三)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要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辅导员、兼职班主任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每年为他们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应对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等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心理健康常识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项经费
学校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设立专项,列入年度预算。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条件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所的建设应符合专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能够满足学生接受指导和咨询的需求。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场所包括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宣泄减压室、沙盘治疗室等。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
(三)组织开展学术研究
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水平,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及决策依据。积极组织开展工作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