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22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数额
1.教育厅下达我校指标:省级优秀学生24名(含退役复学专项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2名(含退役复学专项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
2.各学院优秀学生候选人数额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2‰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按学生总数的1‰推荐;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推荐。
3.各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全校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优秀学生2个名额、优秀学生干部1个名额)。
4.根据学校实际,校团委从校学生会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此次评优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根据评选数额,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材料审核、召开学生工作会议根据申报材料及展示情况综合评议,最终评选出候选个人和集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5。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需同时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推荐学生2021年秋、2022年春、2022年秋三个学期成绩均无不及格情况。
2.自今年起,系统上报需学生班级民主推荐情况、学生成绩单、校级层面获奖证书,班集体需有提名情况材料(PDF、jpg格式均可),请各学院及时收集过程性材料。
3.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4.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3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c6035@126.com,联系人:李绍妮,电话:86526035,地点:7号公寓119。
5.参与候选的集体和个人准备好答辩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详见后续通知。
附件: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2.2022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候选人情况简介
3.2022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简介
4.2022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简介(退役复学专项)
5.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