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学校制定了《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实施方案》,请各学院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继续组织2020级学生(不含专升本)开展劳动实践课,具体要求如下:
1.2020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本科生共计32个课时,专科生24学时,劳动教育实践课需在2021—2022学年内完成。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参加劳动实践课的学生为上学期没有参加劳动实践课或没有完成规定学时的学生。
2.各学院根据实际安排教师担任劳动教育实践课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0人。请根据学生空课时间固定劳动教育实践课时间地点并填写《2020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课程安排表》(2021-2022-2)(附件1)于2022年2月27日前发送至xsc6035@126.com,自第2周开始正式上课。
3.根据《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实施方案》(鲁女院发〔2021〕91号),劳动实践依据活动内容可分为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性和服务性劳动三个类别,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类、勤工助学类、专业延展类、创新创业类、实习实训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类、劳动基地集中生产类等七种形式。各位老师从中选择不少于两个类别和三种形式的劳动实践,每种形式的劳动以4个学时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合并统计劳动实践学时需要达到规定时长。
4.图书馆岗位的劳动实践将通过易班招募学生(本学期200人左右)参加,并由图书馆安排指导教师,图书馆劳动教育实践名单将稍后发给各学院。
5.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任务完成后,撰写劳动心得,填写《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成绩考核表》(附件2)。教师对学生的劳动情况作出评价并填写《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成绩考核表》,作出综合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学期末各学院将班级《劳动教育实践课成绩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报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2020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课程安排表》(2021-2022-2)
附件2:《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课成绩考核表》
附件3:《劳动教育实践课成绩考核汇总表》
附件:
附件2: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劳动实践课成绩考核表.docx
附件1:2020级劳动教育实践课安排表.xls
附件3:劳动实践课考核成绩表.xlsx
关于2021-2022-2组织2020级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课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