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表彰优秀学生,增进家长对子女在校情况的了解,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学生工作处在2015年寄发喜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寄发《致学生家长的喜报》、《致高中母校的喜报》,将学生在校的重大获奖情况通过“喜报”的方式寄送至其高中母校和父母。
附 寄发范围:
(1)2016年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3)校园十佳学生、十佳共青团员;
(4)重大赛事的省级(含省级)以上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