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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按照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协会和上级武装部门的要求,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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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参编军事理论课教材。[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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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兵役法》第八章四十三条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的军事训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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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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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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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下午,学生工作处在合班教学楼208教室举办国防教育报告会,各院系辅导员带队, 260余名学生骨干参加了报告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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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我院的国防教育指导思想: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国防教育纲要》,紧密结合各科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特征,由浅入深,因地制宜,把国防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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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