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2-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由于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监管,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总体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生公寓区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

三、公寓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各学院要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尤其是以下禁止性规定:严禁公寓内存放、使用各种违禁器具,严禁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物品,严禁公寓内抽烟、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楼梯上追逐打闹,严禁公寓阳台向外探身张望,严禁在公寓楼靠近楼体四周走动。

(2)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要面向学生和公寓管理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安全常识宣传等安全教育普及工作,掌握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规律特点和自救方法。

(二)加强对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后勤管理处要督促公寓物业公司,定期对公寓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公寓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本预案所规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三)做好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公寓物业公司要定期对公寓公共区域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

(1)要定期对公寓楼内的各种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2)每周至少检查公寓安全通道一次,并把开启工具存放在方便取用位置,标示清楚,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

(3)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电器、炉具、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并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加强值班管理。

公寓物业公司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楼24小时值班规定,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学生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登记、晚归登记和夜不归宿检查等各项制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寒暑假、节假日、晚间值班工作,所有公寓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四、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

(1)如学生在公寓内发现火情,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公寓楼值班人员(以下简称公寓楼管)、公寓住楼辅导员和学生的辅导员。公寓楼管第一时间通知物业管理中心电工,马上切断起火公寓和左右相邻两个公寓的电源或公寓楼总电源,然后报告物业公司负责人、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及公寓住楼辅导员;公寓住楼辅导员到现场协助公寓楼管及其他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学生的辅导员报告学院学工办主任。

(2)如其他人员在公寓发现火情,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公寓楼管。公寓楼管第一时间通知物业管理中心电工,马上切断起火公寓和左右相邻两个公寓的电源或公寓楼总电源,然后报告物业公司负责人、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公寓住楼辅导员,以上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协助公寓楼管进行应急处理。

2、火情处置。不论火势大小,公寓楼管应第一时间按响公寓一键报警系统。

(1)内部报警。如火势较小,发展较慢,依靠学校力量可以扑灭的一般性火情,现场处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救火设备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在公寓一键报警或拨打86526110,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2)外部报警。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公寓楼管等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情况,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灭火。

3、紧急疏散。公寓楼管根据具体情况,开启公寓安全通道,与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公寓住楼辅导员一起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的撤离火灾现场,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公寓住楼辅导员或现场学工人员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4、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处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按照突发火灾应急处置要求采取自救,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5、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和现场处置人员,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公寓学生住宿。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公寓发生失盗、打架斗殴、外来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公寓楼管、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警。公寓楼管第一时间按响公寓一键报警系统;当事人或目击者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6526110,向校园110报警,说明具体地点和简要情况。

2、报告。公寓楼管及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公寓住楼辅导员和学生的辅导员报告。

3、处理。

(1)保卫处、物业公司负责人、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和辅导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劝阻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保卫处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公寓楼管、公寓住楼辅导员、学生的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4)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事件详细情况。

(三)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如当地发生地震、台风、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通报信息。

对于台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

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和思想稳定工作。

2、做好防范。

(1)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公寓物业公司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对公寓楼各种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宿舍门窗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寓楼管。

(2)台风、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公寓物业公司要对公寓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公寓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在公寓内不要外出,不要到宿舍阳台观望,并关好门窗。

(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学生要保持镇定,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物业管理中心电工要迅速切断公寓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公寓楼管、公寓住楼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从公寓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3、实施救援。

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四)发生学生受伤、突发疾病、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当公寓内发生学生受伤、突发疾病或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及时报告。

(1)若病情较轻,学生应拨打校医院电话86525103或直接到校医院进行救治。

(2)若病情较重,学生应立即拨打校医院电话86525103并报告辅导员、公寓楼管,公寓楼管及时报告公寓物业公司负责人、学校夜间值班处级干部、公寓住楼辅导员。

(3)学生的辅导员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相关情况向学生工作部(处)进行汇报,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应急处置。

(1)若因学生受伤,校医院值班医生根据情况进行紧急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就近医院。保卫处、物业公司负责人、学生的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若因学生食物中毒,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协助校医院,组织辅导员对相关学生公寓和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

(3)若怀疑为传染病,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协助校医院,组织辅导员清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暂时隔离,并向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五)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防止和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区发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未经批准集体外出等各类学生群体性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1、做好预防。

公寓住楼辅导员、辅导员、学生信息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敏感时期,各学院辅导员、公寓住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公寓走访了解,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变化情况。

2、迅速报告。

(1)各学院辅导员、公寓住楼辅导员、公寓楼管、学生信息员一旦在学生公寓楼发现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小字报、标语、横幅、言论等信息时,要立即向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物业公司、保卫处报告。

(2)如事态比较严重,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后,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学生工作部(处)应立即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3、妥善处理。

(1)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2)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3)辅导员、班主任协同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行调查,保卫处将相关调查结果报告分管校领导。

(4)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

(5)学校宣传部门要做好应对媒体采访及舆情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