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高校学生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需要材料及流程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材料要求

1.入伍学生请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退役学生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两份。

2.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原件两份,必须是正反面打印并不允许手写)。此表适用于当年应征入伍或者以前年度应征入伍从未申请过学费补偿的学生以及直招士官。表格中“批准入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中,请加盖好当地征兵办公室公章,并且填写好入伍通知书编号。

3.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两份,必须是正反面打印并不允许手写)。退役复学是指已先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退役入学是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

此表适用于以前年度应征入伍,入伍当年已经返还修完学年的学费,退役后复学,准备申请以后需要继续完成学业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或者入学当年保留入学资格入伍,然后退役复学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1.学生持《申请表Ⅰ》到教务处学籍科联系尹哲君老师(图书馆B101),在表中个人基本信息处加盖“山东女子学院学籍专用章”。

2.学生持《申请表Ⅰ》到财务处联系黄青竹老师(求真楼109西),填写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财务处公章。根据财务处要求,在表中“存入银行”一栏,请填写济南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并且借记卡开户的户主与学生本人姓名要严格一致,资金下发后,可以直接打到学生账户。

3.学生将《申请表Ⅰ》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杜老师(大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2楼),填写同意补偿学费金额或者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表格中“高校复核意见”处,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由我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办理。

(二)退役复学大学生学费减免办理流程

1.申请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并且填写退役证书号。

2.学生持《申请表Ⅱ》到教务处学籍科联系尹哲君老师(图书馆B101)在表中个人基本信息处加盖“山东女子学院学籍专用章”。

3.学生每学年持《申请表Ⅱ》到财务处联系黄青竹老师(求真楼109西)填写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4.学生将《申请表Ⅱ》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杜老师(大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2楼)并盖章。